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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攻略】对举报直销经营违法行为的奖励

来源:昆明国家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    时间:2023-05-18 15:18:42

对举报直销经营

违法行为的奖励


(资料图)

办事攻略

设立依据昆明高新

《直销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对违反本条例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有功人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办事流程昆明高新

1.申请

负责举报调查办理、作出最终处理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举报查处结案或者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后,对于符合奖励条件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举报奖励由举报人申请启动奖励程序。

2.受理

根据规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确定举报等级、奖励标准和金额等。

3.审查

根据规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确定举报等级、奖励标准和金额等。

4.决定

1.申请符合规定条件、标准的,作出审批决定,并将举报等级、奖励标准和金额等举报奖励决定告知举报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具有法定监督、报告义务人员的举报;(二)侵权行为的被侵权方及其委托代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举报;(三)实施违法行为人的举报(内部举报_人除外);(四)有任何证据证明举报人因举报行为获得其他市场主体给予的任何形式的报酬、奖励的;(五)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情形。作出驳回申请。

5.送达

根据举报方式,举报人情况,通过信件,传真、邮件、电话回复举报人。

申请材料昆明高新

申请书

原件: 1份

复印件: 1份

是否电子材料: 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身份证

原件: 无需提供

复印件: 1份

是否电子材料: 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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